小孩抚养权怎么争
2021-12-22 23:37:16 1497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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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小孩抚养权的争取可做如下举证:1、证明自身条件比对方好,如文化水平与工资收入等方面;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自己已经丧失生育能力或另一方方有其他子女;
4、另一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
5、另一方有家暴、殴打孩子行为;
6、另一方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疾病。
根据法律规定: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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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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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女士
2020-07-13 15:33:26
39,结婚11年了,老婆小我3岁,和老婆分居已经快1年了,她出轨有外遇被我发现了。
我是个性格内向的人,不太会哄人,但是我老实本分,工作这么多年工资60%都交给她, 孩子初中之前接送都是我负责,...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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