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亲的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双方没同居
2020-02-19 11:35:04 4638人已浏览
吉学静 执业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法务

先生您好, 您的问题涉及彩礼纠纷
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由于您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 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彩礼纠纷---------

■对于您的彩礼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彩礼纠纷涉及“大额礼金或贵重首饰等”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给付金额较大的礼金、戒指手镯等贵重首饰品等,需要根据双方的其他情况来推断返还礼金的数额。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彩礼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女方是否有以下过错?

2、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是否有生育子女?

3、共同生活中女方有过流产、堕胎等情形?

▪举例来说: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共同生活,且彩礼有用于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应减除共同生活的费用返还,数额标准来自法院判决。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一般应全部返还。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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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周女士
2020-07-16 05:23:26
我是一个新疆少数民族的女孩,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姐姐生活。我读书成绩不错,可惜初中后没法读书辍学。姐姐给我介绍了一个男的,我那是什么都不懂,在19岁就糊里糊涂结婚了。
结婚前我有一个男朋友,结婚后...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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