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男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2020-04-06 18:48:26 3431人已浏览
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婚姻感情,共同财产分割纠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女方可以直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若是在离婚时,男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最后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男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婚姻感情---------
■对于您的婚姻感情法院如何判: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婚姻感情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夫妻分居满2年?
2、配偶是否同意离婚?
▪举例来说:
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属于法定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的情形。

2、虽然分居满2年,但是分居的原因不是感情不和,仍然不能认定感情破裂。


---------共同财产分割纠纷---------
■对于您的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汽车是否还有贷款未还清?
2、车位购买时间是?
3、车位登记在谁的名下?
▪举例来说:
1、配偶婚前出借的给他人的借款属于配偶的个人债权,属于配偶个人财产。

2、配偶婚前出资购买的基金、股票、债券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

3、配偶婚前取得的铺位承租权一般属于配偶个人财产。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孙女士
2020-07-09 16:24:26
我有交往两年的男朋友,两个人感情还可以,算是两情相悦吧。他31我25岁。他自己创业开加工厂已五年,目前还未到有可观收益阶段,我私企工作工资10k。
他父母一直很想抱孙子,男友最近受到他父亲生病(...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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