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孩子谁带无法确定如何协议离婚
2021-04-16 01:13:24 1457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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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抚养权纠纷
夫妻协议离婚的,对于孩子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由双方共同抚养或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出抚养费,双方签署好协议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与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若对于抚养权无法协商好的,一方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决。
法院是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一般是判决给女方;
八周岁以上的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听取孩子意见。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抚养权纠纷---------
■对于您的抚养权纠纷法院如何判:
一般来说,对于年龄在“2岁以下”,法律的一般逻辑是“对于2周岁以下孩子,由于子女年龄过小,需要母亲照顾,尤其有些尚处于哺乳期。
因此一般子女随母亲生活;
但如果母亲有不良行为或者身体原因不适合抚养孩子,法官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允许由父亲抚养”,最后的判决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抚养权纠纷涉及“亲生”方面。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抚养权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配偶不关爱不疼惜子女?
2、配偶是否对子女不管不顾?
3、配偶是否有稳定的工作?
▪举例来说:
1、虽然双方都想抚养孩子,但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段的不同,对孩子由谁来抚养有一定的规定;
同时也会考虑双方情况来对子女随哪方生活更利于其成长而做出判决。

2、配偶住房稳定,属于对争取子女抚养权有利因素。

3、孩子与祖父母生活时间比较长,在双方各自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会优先判给男方抚养。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孙女士
2020-07-09 16:24:26
我有交往两年的男朋友,两个人感情还可以,算是两情相悦吧。他31我25岁。他自己创业开加工厂已五年,目前还未到有可观收益阶段,我私企工作工资10k。
他父母一直很想抱孙子,男友最近受到他父亲生病(...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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