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能生育离婚时孩子可以给到女方吗
2021-01-30 17:41:01 1464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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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抚养权纠纷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出发。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若是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而女方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的,原则上会优先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孩子在八周岁以上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抚养权纠纷---------
■对于您的抚养权纠纷法院如何判:
一般来说,对于年龄在“2岁以下”,法律的一般逻辑是“对于2周岁以下孩子,由于子女年龄过小,需要母亲照顾,尤其有些尚处于哺乳期。
因此一般子女随母亲生活;
但如果母亲有不良行为或者身体原因不适合抚养孩子,法官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允许由父亲抚养”,最后的判决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抚养权纠纷涉及“亲生”,“女方丧失生育”方面。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抚养权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是否经过3次以上治疗没有好转?
2、是否有多次殴打家暴孩子的行为?
3、配偶是否对子女不管不顾?
▪举例来说: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在配偶有能力抚养子女却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由父亲抚养。

2、配偶有稳定的工作,属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3、孩子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比较长,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来决定判给那一方抚养。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王女士
2020-07-12 11:21:16
孕期5个月发现老公出轨后,整个人都懵了。
我和老公结婚4年多了,由于工作都很忙,我又不愿意辞职,后来考虑我们都30多了应该要个宝宝,去年我辞职了全心备孕。我和老公感情算稳定,他是个比较细心的人,...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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