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不支付抚养费才肯协议离婚符合法律吗
2021-03-31 21:46:55 1582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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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静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法务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抚养费纠纷
女方要求不支付抚养费才肯协议离婚的要求合法不合理,但夫妻双方离婚时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后还是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只要满足协议有效条件,可以就是否支付抚养费进行协议;
但不妨碍子女有需要时向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提出合理要求。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抚养费纠纷---------
■对于您的抚养费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抚养费纠纷涉及“不付抚养费”,“不履行抚养费”,“协议离婚”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其他人,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抚养费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子女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2、是否已经离婚?
3、是否协商一致?
▪举例来说:
1、如果抚养方是聋哑人、残疾人等特殊情况,对方可适当提高抚养费的比例;
如果支付抚养费一方是聋哑人、残疾人等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抚养费。

2、子女在16周岁以下的,一般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3、子女十八周岁以上但还尚在校就读的情况下,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孙女士
2020-07-09 16:24:26
我有交往两年的男朋友,两个人感情还可以,算是两情相悦吧。他31我25岁。他自己创业开加工厂已五年,目前还未到有可观收益阶段,我私企工作工资10k。
他父母一直很想抱孙子,男友最近受到他父亲生病(...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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