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2020-04-27 23:06:13 2761人已浏览
杨静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法务

先生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婚姻感情
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以下材料: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婚姻感情---------
■对于您的婚姻感情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婚姻感情涉及“男方出轨”方面。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婚姻感情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配偶处于生产后一年内?
2、配偶是否同意离婚?
3、配偶处于引产或流产后六个月内?
▪举例来说:
1、配偶处于怀孕期间,在配偶也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您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但就算配偶同意离婚,法官也会根据其它因素来判断您与配偶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2、配偶生产后一年内,在配偶也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您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但就算配偶同意离婚,法官也会根据其它因素来判断您与配偶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3、配偶引产或流产后六个月内,在配偶也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您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但就算配偶同意离婚,法官也会根据其它因素来判断您与配偶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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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
2020-07-12 11:21:16
孕期5个月发现老公出轨后,整个人都懵了。
我和老公结婚4年多了,由于工作都很忙,我又不愿意辞职,后来考虑我们都30多了应该要个宝宝,去年我辞职了全心备孕。我和老公感情算稳定,他是个比较细心的人,...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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