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能生育,离婚时孩子能判给男方吗
2020-05-27 23:23:05 3986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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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女士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抚养权纠纷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出发。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若是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而男方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的,原则上会优先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
孩子在十周岁以上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抚养权纠纷---------
■对于您的抚养权纠纷法院如何判:
一般来说,对于年龄在“2岁以下”,法律的一般逻辑是“对于2周岁以下孩子,由于子女年龄过小,需要母亲照顾,尤其有些尚处于哺乳期。
因此一般子女随母亲生活;
但如果母亲有不良行为或者身体原因不适合抚养孩子,法官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允许由父亲抚养”,最后的判决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抚养权纠纷涉及“亲生”,“男方丧失生育”方面。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抚养权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配偶是否正在服刑?
2、配偶是否对子女不管不顾?
3、配偶是否有稳定的住房?
▪举例来说:
1、孩子与女方生活时间比较长,在双方各自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会优先判给女方抚养。

2、配偶有稳定的工作,属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3、配偶丧失生育能力的情况,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由配偶抚养。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周女士
2020-07-16 05:23:26
我是一个新疆少数民族的女孩,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姐姐生活。我读书成绩不错,可惜初中后没法读书辍学。姐姐给我介绍了一个男的,我那是什么都不懂,在19岁就糊里糊涂结婚了。
结婚前我有一个男朋友,结婚后...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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