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国外务工,我想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吗
2020-04-07 17:47:12 3743人已浏览
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女士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应该去哪里起诉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原则上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若是女方认为与男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没有修复和好的可能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即便男方在国外务工,不在国内居住的话,离婚时可以选择到女方的住所地法院诉讼。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应该去哪里起诉---------
■对于您的应该去哪里起诉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应该去哪里起诉涉及“男方不在国内居住”方面。

◆对于您的应该去哪里起诉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男方不在国内居住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应该去哪里起诉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举例来说:
1、男方在国外居住,且女方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此时女方可以在女方的户籍地起诉离婚。

2、男方在国外居住,且女方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此时女方可以在女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周女士
2020-07-16 05:23:26
我是一个新疆少数民族的女孩,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姐姐生活。我读书成绩不错,可惜初中后没法读书辍学。姐姐给我介绍了一个男的,我那是什么都不懂,在19岁就糊里糊涂结婚了。
结婚前我有一个男朋友,结婚后...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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