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发现男方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0-05-23 20:35:35 3850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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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女士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夫妻债务承担纠纷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但是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3、一方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夫妻债务承担纠纷---------
■对于您的夫妻债务承担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夫妻债务承担纠纷涉及“配偶名义借债”,“有债务”方面。

◆对于您的夫妻债务承担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以配偶名义借款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夫妻债务承担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债务是如何约定的?
2、借款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3、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举例来说:
1、配偶婚前借款,婚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主张债务由您与配偶共同偿还。

2、配偶婚前借款,且借款没有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债务为配偶个人债务,由配偶个人偿还。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钱女士
2020-07-13 12:05:26
我和老婆一直由于工作原因聚少离多,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但是距离很远车程2个多小时,各自又是住在公司宿舍,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两年多了,最近半年我们一打电话就吵架,接着就是冷战,最近她跟我提了离婚,理由是我...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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