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出首付购房,写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2020-05-25 23:07:05 5654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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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女士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房产分割纠纷
婚后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房产证上即便登记女方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婚后男方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属于个人财产,房产证上登记女方名字属于赠与,房屋变更登记后赠与正式生效。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房产分割纠纷---------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涉及“商品房”,“分期付款”,“本人名下”,“配偶首付”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婚后本人家人和配偶出资支付首付购买的商品房,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家人有参与还贷,如果各自的家人没有明确表示出资只是对本人或配偶一方的赠与,一般都视为对本人与配偶的赠与,如果家人明确表示出资只是赠与本人或配偶一方,则法院也会酌情考虑双方各自家人的意愿作出判决,通常会将房屋判决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配偶支付首付款的证据
2、产权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对商品房权属约定的形式是什么?
2、商品房的购房时间是?
3、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
▪举例来说:
1、口头约定的情况下,除非双方对口头约定都予以认可,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与口头约定形成证据链的情况下,一般就视为没有约定。

2、房产证上有其他人的名字的,法院通常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建议先协商一致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再委托律师进行另案起诉。

3、婚后配偶出资支付首付购买的商品房,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将房屋判决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孙女士
2020-07-09 16:24:26
我有交往两年的男朋友,两个人感情还可以,算是两情相悦吧。他31我25岁。他自己创业开加工厂已五年,目前还未到有可观收益阶段,我私企工作工资10k。
他父母一直很想抱孙子,男友最近受到他父亲生病(...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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