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名下的房子离婚归谁所有
2020-05-28 11:36:12 3427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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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静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法务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房产分割纠纷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也是平均分配。
若是女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只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不得参与分配。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房产分割纠纷---------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涉及“商品房”,“配偶名下”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婚后本人家人和本人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人家人的出资一般视为对本人与配偶的赠与。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商品房的购房时间是?
2、双方家人是否参与支付首付?
3、双方家人是否参与还贷?
▪举例来说:
1、婚后双方家人与配偶共同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此种情况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房屋通常可能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家人的出资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极有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由法院酌情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取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2、婚后配偶全款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房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配偶家人全款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属于配偶个人财产,配偶家人的出资视为对配偶的个人赠与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王女士
2020-07-01 14:20:26
2015年底,我们通过网络相识,后因意外怀孕,2016年3月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育有一女。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双方之间并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缔结婚姻关系之后,双方间性格与价值观也有很大差异,更多的是得过...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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