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女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2020-04-09 22:06:33 2689人已浏览
杨静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法务

女士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抚养权纠纷,房产分割纠纷,抚养费纠纷
以下情形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1、获得抚养权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获得抚养权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抚养权纠纷---------
■对于您的抚养权纠纷法院如何判:
一般来说,对于年龄在“2至8岁”,法律的一般逻辑是“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父母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
法院会考虑双方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利于其成长而做出判决”,最后的判决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抚养权纠纷涉及“亲生”,“2至8岁”,“女方有稳定住房”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本人住房稳定,属于对争取子女抚养权有利因素。

◆对于您的抚养权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本人有住房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抚养权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子女与谁最近共同生活1年以上?
2、配偶是否对子女不管不顾?
3、配偶是否有稳定的工作?
▪举例来说:
1、虽然双方都想抚养孩子,但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段的不同,对孩子由谁来抚养有一定的规定;
同时也会考虑双方情况来对子女随哪方生活更利于其成长而做出判决。

2、配偶住房稳定,属于对争取子女抚养权有利因素。

3、对于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不再有抚养义务,虽然大多数父母仍然会支付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但这些都是基于亲情和社会伦理道德,并非父母的义务。


---------房产分割纠纷---------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涉及“商品房”,“婚后购买”,“分期付款”方面。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证明商品房是在婚后购买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双方家人是否参与支付首付?
2、双方家人是否参与还贷?
3、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
▪举例来说:
1、房产证上有其他人的名字的,法院通常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建议先协商一致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再委托律师进行另案起诉。

2、婚后配偶出资支付首付购买的商品房,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将房屋判决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3、口头约定的情况下,除非双方对口头约定都予以认可,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与口头约定形成证据链的情况下,一般就视为没有约定。


---------抚养费纠纷---------
■对于您的抚养费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抚养费纠纷涉及“协议离婚”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抚养费的给付。

◆对于您的抚养费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协议离婚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抚养费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举例来说:
1、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抚养费的给付。

2、诉讼离婚的,可以拿着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周女士
2020-07-16 05:23:26
我是一个新疆少数民族的女孩,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姐姐生活。我读书成绩不错,可惜初中后没法读书辍学。姐姐给我介绍了一个男的,我那是什么都不懂,在19岁就糊里糊涂结婚了。
结婚前我有一个男朋友,结婚后...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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