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帮男友付1.5万首付离婚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吗
2021-05-28 19:08:27 2758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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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静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法务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房产分割纠纷
婚前女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产的,若房产仅登记男方一人名字的,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女方出资的部分,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出的首付款;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需要支付女方关于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相应的补偿。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房产分割纠纷---------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涉及“商品房”,“婚前购买”方面。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证明商品房是在婚前购买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对商品房权属约定的形式是什么?
2、双方家人是否参与出资?
3、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
▪举例来说:
1、房产证上有其他人的名字的,法院通常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建议先协商一致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再委托律师进行另案起诉。

2、配偶和配偶家人婚前全款出资购买,且房屋登记在配偶名下,该房屋属于配偶婚前个人财产,配偶父母的出资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通常视为对配偶的赠与。

3、配偶家人婚前全款出资买的房,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属于配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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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钱女士
2020-07-13 12:05:26
我和老婆一直由于工作原因聚少离多,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但是距离很远车程2个多小时,各自又是住在公司宿舍,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两年多了,最近半年我们一打电话就吵架,接着就是冷战,最近她跟我提了离婚,理由是我...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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