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能生育男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2020-05-15 19:56:48 4589人已浏览
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女士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婚姻感情,夫妻债务承担纠纷
女方不能生育的,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向男方提出精神损失费;
但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双方均等分割,但女方也可以在起诉状上主张要求男方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婚姻感情---------
■对于您的婚姻感情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婚姻感情涉及“女方不能生育”方面。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婚姻感情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举例来说:

---------夫妻债务承担纠纷---------
■对于您的夫妻债务承担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夫妻债务承担纠纷涉及“婚后借债”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以您与配偶的名义借款形成的债务,一般为您与配偶的夫妻共同债务,由您与配偶共同偿还。

◆对于您的夫妻债务承担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本人的借款时间是婚后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夫妻债务承担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举例来说:
1、以您与配偶的名义借款形成的债务,一般为您与配偶的共同债务,由您与配偶共同偿还。

2、以您与配偶的名义借款形成的债务,一般为您与配偶的夫妻共同债务,由您与配偶共同偿还。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李女士
2020-07-03 09:20:26
【男方舔狗,家务全包,卖掉婚前全款房,假离婚后,给钱女方买房,写女方名字】家里一远房亲戚,男,四十多岁,坐标某一线城市。夫妻双方都国企中层。去年其妻张罗换房,卖掉了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商品房(注:140...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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