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给夫或妻一方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自愿进行分配么
2021-01-30 17:26:17 582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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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静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法务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共同财产分割纠纷
遗赠明确约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参与对该财产的分配,但该方可以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再次分配,可以自愿分配给另一方或者其他第三人。
但是若是遗赠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通常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另一半可以进行分配。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共同财产分割纠纷---------
■对于您的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涉及“赠与财产”,“有财产需要分割”方面。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您与配偶的约定属于以下哪一种?
2、请问约定采用的是什么方式?
3、配偶接受赠与的时间是?
▪举例来说:
1、配偶婚前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

2、配偶婚后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赠与人未明确指定该财产归配偶个人所有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此时口头约定没有办法证明,应该按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处理。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周女士
2020-07-16 05:23:26
我是一个新疆少数民族的女孩,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姐姐生活。我读书成绩不错,可惜初中后没法读书辍学。姐姐给我介绍了一个男的,我那是什么都不懂,在19岁就糊里糊涂结婚了。
结婚前我有一个男朋友,结婚后...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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