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并登记在我和父母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0-05-27 23:22:27 3189人已浏览
杨静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法务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房产分割纠纷
婚前一方和父母买房并且登记在该方和该方父母名下的,若是只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其余的部分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婚前全款购买,并且婚后无添加另一方姓名的,原则上属于该方和该方父母的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房产分割纠纷---------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涉及“商品房”,“婚前购买”,“本人名下”,“其他人名下”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本人和本人家人婚前全款出资购买,且房屋登记在本人名下,该房屋属于本人个人财产,本人父母的出资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通常视为对本人的赠与。

2、房产证上有其他人的名字的,法院通常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建议先协商一致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再委托律师进行另案起诉。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证明商品房是在婚前购买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对商品房权属约定的形式是什么?
2、商品房是否全款出资?
3、双方家人是否参与出资?
▪举例来说:
1、配偶和配偶家人婚前全款出资购买,且房屋登记在配偶名下,该房屋属于配偶婚前个人财产,配偶父母的出资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通常视为对配偶的赠与。

2、配偶家人婚前全款出资买的房,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属于配偶个人财产。

3、口头约定的情况下,除非双方对口头约定都予以认可,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与口头约定形成证据链的情况下,一般就视为没有约定。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吴女士
2020-07-15 19:03:26
结婚8年了,孩子6岁 ,现在很想马上结束这段婚姻
这两年老公酗酒赌博,现在负债累累还不知悔改,结婚的时候我们两家一起付了首付,计划婚后一起还贷慢慢把日子过好,前几年日子还算安稳,可是后来老公从原...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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