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可以落户上户口吗
2020-05-28 22:21:48 8488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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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女士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房产分割纠纷
深圳小产权房可落户上户口,但是落户的户主必须是深户。
户主需要携带以下材料:挂靠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律师见证或村委开发商证明,孩子出生证,结婚证,户口薄,近三个月的水电费收据等原件去户籍相关部门办理落户登记。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房产分割纠纷---------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涉及“商品房”,“小产权房”,“购买小产权房”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您与配偶在结婚前购买的小产权房,财产属性通常属于按份共有,因为是在婚前购买,属于夫妻的婚前财产,又因为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在离婚案件中通常就不予处理,如果您与配偶或其他人对房屋的使用权利归属存在争议,建议委托律师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小产权房属于购买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购房合同是以谁的名义签订?
2、小产权房的购房时间是?
3、双方家人是否在房屋内长期居住?
▪举例来说:
1、配偶婚前购买的小产权房,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又因为房屋是配偶婚前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通常不予处理,如果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存在争议,建议委托律师另行提起诉讼。

2、配偶婚后购买的小产权房,财产属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该房屋违反了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法院不会判决房屋归谁所有,只会根据房屋对具体情况酌情判决房屋由一方使用,取得房屋使用权的一方酌情给另一方补偿,但是如果双方对房屋的价格达不成一致意见,在补偿数额存在巨大分歧的情况下,因为房屋的价值无法评估,通常在离婚案件中就不予处理。
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处理或等房屋价值确定之后再委托律师另行起诉请求分割房屋的价值。

3、您与配偶在结婚前购买的小产权房,财产属性通常属于按份共有,因为是在婚前购买,属于夫妻的婚前财产,又因为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在离婚案件中通常就不予处理,如果您与配偶或其他人对房屋的使用权利归属存在争议,建议委托律师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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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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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
2020-07-01 14:20:26
2015年底,我们通过网络相识,后因意外怀孕,2016年3月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育有一女。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双方之间并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缔结婚姻关系之后,双方间性格与价值观也有很大差异,更多的是得过...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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