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1-05-28 19:07:33 2467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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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房产分割纠纷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需要还贷的,若仅登记在购房一方名下,对于婚前首付款部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可以均等分割。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房产分割纠纷---------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涉及“商品房”,“婚前购买”,“分期付款”方面。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证明商品房是在婚前购买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双方家人是否参与支付首付?
2、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
3、取得房产证时间?
▪举例来说:
1、配偶家人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家人的出资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婚后双方家人或其他人参与还贷的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通常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配偶家人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家人的出资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3、口头约定的情况下,除非双方对口头约定都予以认可,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与口头约定形成证据链的情况下,一般就视为没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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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钱女士
2020-07-13 12:05:26
我和老婆一直由于工作原因聚少离多,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但是距离很远车程2个多小时,各自又是住在公司宿舍,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两年多了,最近半年我们一打电话就吵架,接着就是冷战,最近她跟我提了离婚,理由是我...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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