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我名下的财产属于我个人财产吗
2020-07-24 20:42:01 3589人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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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首席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房产分割纠纷
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若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其可以收集一些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例如:银行流水记录,结婚证等,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的收入。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房产分割纠纷---------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涉及“本人名下”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婚后本人家人和本人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本人名下,此种情况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的权属性质,根据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房屋通常属于本人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本人家人的出资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产权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对商品房权属约定的形式是什么?
2、商品房的购房时间是?
3、本人与配偶是否参与支付首付?
▪举例来说:
1、房产证上有其他人的名字的,法院通常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建议先协商一致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再委托律师进行另案起诉。

2、婚后本人和配偶家人全款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本人名下,此种情况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房屋通常会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家人的出资视为对本人与配偶的赠与。

3、婚后配偶家人出资支付首付购买的商品房,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家人有参与还贷,如果各自的家人没有明确表示出资只是对本人或配偶一方的赠与,一般都视为对本人与配偶的赠与,如果家人明确表示出资只是赠与本人或配偶一方,则法院也会酌情考虑双方各自家人的意愿作出判决,通常会将房屋判决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展开全文
法律依据: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的态度与靠谱建议:
王女士
2020-07-12 11:21:16
孕期5个月发现老公出轨后,整个人都懵了。
我和老公结婚4年多了,由于工作都很忙,我又不愿意辞职,后来考虑我们都30多了应该要个宝宝,去年我辞职了全心备孕。我和老公感情算稳定,他是个比较细心的人,...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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